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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组合拳之后 深圳楼市未来走向如何

日期:2018年8月23日()| 来源:中房网 | 作者: 中房网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二次房改:

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

二度“动刀”

6月5日,深圳正式对外发布《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表示深圳将针对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和专业人才等各类群体,着力构建多层次、差异化、全覆盖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并计划将住房分为市场商品住房、政策性支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三大类。依据计划,到2035年,深圳将筹集建设各类住房17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总量不少于100万套。

该文件中有关安居型商品房或将新增财产限额门槛、并采用轮候、抽签、摇号等方式确定租售对象,人才安居房或可在一定年限内实行封闭流转和2018年起新增居住用地中人才房、安居房、公租房用地比例不低于60%等创新性政策引起广泛关注。外界也将此次住房体制改革称为“继98房改之后,深圳迎来的‘二次房改’”。

灭虚火:

“7·31”楼市调控最严新政

设置“新四限”

7月31日,深圳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国土委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针对当前市场上存在的“假离婚”购房、投机炒房等市场乱象进行了针对性的打击。依据该通知,深圳将从即日起暂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新建商务公寓一律只租不售且不得改变用途、已购商务公寓自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居民家庭新购买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之日起3年内禁止转让;对购房人离婚2年内申请住房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8月14日,深圳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被业内称为“深圳房产7·31新政的具体落实细则出台”。依据此份文件,7月31日(含7月31日)已经取得进展的4类项目不划进商务公寓限售范围;搬迁权利人首次转让搬迁安置住房不适用3年限售。

不难看出,楼市调控已从传统的“限购、限价、限贷、限售”,升级成了“限商务公寓、限企业、限离婚、限售”。有业内人士分析表示,“7·31”新政及其“细则”是对2016年“深八条”和今年“三价合一”政策的延续,是对以往政策漏洞“打补丁”,接下来深圳房地产市场仍将坚持严格调控政策。

8月15日,深圳规土委、市监、住建局、市金融办、市银监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等十大部门联手出击的《联合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发布,深圳已完成从布局整体的楼市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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