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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办房价格降中趋稳 仍有中介涉足“灰色地带”

日期:2018年12月6日()| 来源:中房网 | 作者: 中房网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中国建设报·中国房地产》随后来到朝阳中弘北京像素项目。作为当地知名的“商住房”,这里聚集了大量租客、购房者和投资客。临街商铺“我爱我家”的中介人员也证实了“通过注册公司规避限购”的方式,但同样不提供这类操作。

“商住房”何去何从

业内人士表示,中介口中的“商住房”,严格意义上就是商办类项目——土地性质为非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一般为40年或50年,一般不强制要求设计配套服务设施,也不能办理户籍手续。

由于近年来北京住宅市场火热,之前持有大量商办类物业的开发商纷纷将其改造为适于居住的“类住宅”。“普通住宅通常一梯一至三户,但‘商住房’构造类似于筒子楼,一条长走廊两侧分布着十几户。”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解释道。

“按规定讲,商办类物业不通燃气,使用商水商电。”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江瀚表示,有些开发商改造“商住房”是为提高住宅溢价。

以林肯公园项目为例,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显示,其配建商办类项目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最早于2008年6月21日取得预售证。通过实地调研,《中国建设报·中国房地产》发现,该商办类项目的空间布局与住宅别无二致。小马说,项目有单独的厨卫空间,使用民水民电并通燃气,“只有户型面积小一点的不通燃气”。

另据了解,中弘像素小区也使用民水民电并通燃气。而东亚尚品台湖小区的销售人员表示,他们的项目为50年产权,使用商水商电。袁经理则补充道:“不通燃气的户型允许用电磁炉做饭。”

“在宣传方面,相关机构存在政策曲解。”业内人士表示,2016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提到,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前提是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但目前,很多机构宣传的所谓“商改住”、“商住房”,其土地性质依然是商办类,但并不符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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