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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住建厅通报房地产企业检查情况 下发整改通知书441份

日期:2021年2月4日()| 来源:中房网 | 作者: 中房网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1月27日,江西省住建厅公布通报2020年房地产企业“双随机”检查情况,2020年11月至12月,江西省住建厅组织各级住建(房管、城管)部门开展了房地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各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下达整改通知、暂停网签、经济处罚、风险提示等措施进行分类处理,共下发整改通知书441份,暂停网签项目40个,对部分企业处以经济处罚。

主要问题:

(一)房地产开发方面。

一是销售现场公示不规范。部分企业存在预售证、房地产开发资质等证书张贴位置不明显或公示的证书不全,部分开发企业未公示警示内容和负面信息,房源“一房一价”价目表未及时标示房源销售状态,销售现场其他相关材料布置不够规范等问题。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公示不全,合同权利义务不平等。二是业务流程落实不到位。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监管履行不到位,交易诚意金、定金未转入或未直接转入资金监管帐户。房地产估价机构签订合同、委托书的,未加按手印。个别企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的情况下,以认购、认筹等方式违规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房款定金、诚意金。

(二)房地产经纪和估价方面。

一是未备案开展经纪业务。“一个门面、一张办公桌、一部电话、一个记录本”的低成本开展中介业务的服务门店仍然存在。甚至存在没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便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情况。二是信息公示内容不到位。有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未按规定在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备案证书,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标准、业务流程,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等内容公示不齐全。三是业务资料保存不规范。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没有建立起相应的业务台帐;部分房地产估价机构台帐记录混乱、与业务资料不能对应匹配,或是受限于办公场所,业务资料不能有效保存、堆放杂乱。

(三)物业管理方面。

一是履行合同情况不理想。存在未按时向业主公开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情况,花草树木修剪不够整齐、美观,有部分折损、斑秃、虫害等现象,非机动车停放不规范、小区内擅自占用堆放杂物等现象。二是企业经营行为不规范。如物业服务前期介入、项目承接查验制度落实不理想,有的甚至没有进行项目承接查验,导致小区内设备档案、业主信息、开发建设资料等不齐全。有的物业项目先天不足,设备不齐全。三是安全责任落实不严格。部分物业小区消防管理员未持证上岗,消火栓点检巡查记录不全,未定期巡查,有的存在虚假巡查点检记录;部分小区存在私拉电线充电、车辆占用消防通道现象,楼顶及部分危险位置未设置警示标识,外墙砖脱落未及时修复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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