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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应体系的实施意见

日期:2020年4月23日()| 来源:甘肃家园网 | 作者: 甘肃家园网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4月14日,兰州市网站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应体系的实施意见。

首付比例由70%变为50%。兰州商业地产的春天来了?

意见共有15条,第十二条是关于商业地产首付变化的:“根据市场运行情况,调整商业地产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现行的70%调整为50%。”

众所周知,商业地产是一个具有地产、商业与投资三重特性的综合性行业。业内人士分析,近几年,兰州商业地产需求大概率还能继续保持增长,只不过增长难度预计都将面临更大的挑战,行业增速下滑似乎已是较难逆转的了,尤其是今年的疫情,对商业地产的冲击很大,但行业依旧存在明显的结构性机会,并且存量升级替代的趋势明显。

该意见的实施,对兰州商业地产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我们拭目以待!

以下是全文: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市属重点企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应体系的指导意见》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构建“租购并举”的供应制度,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规范房地产市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实现全市人民“住有所居”为目标,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逐步解决好住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形成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住房需求。

二、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一)进一步加大公租房建设力度。通过在划拨土地上政府统建和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两种方式筹集公共租赁住房。力争用5年时间,新建公共租赁住房9万套,使全市公共租赁住房保有量达到12万套,基本满足社会各类群体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需求。政府统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由市住建局负责,每年编制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市自然资源局对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的用地按照划拨方式供应,应保尽保。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从2020年5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新增住宅项目用地在储备供应时,市自然资源局应在规划条件中明确土地受让人按照住宅总建筑面积10%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及建成后的移交事宜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相关合同和协议中明确,由市住建局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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