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写上图片的说明文字(前台显示)

新闻中心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重磅!大连今起实行住房限购政策

日期:2018年3月22日()| 来源:中房网 | 作者: 中房网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满足首套刚需、支持住房改善,抑制投资投机行为,因城施策、分类调控,促进大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3月21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大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对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及高新区实行住房限制性政策。《通知》自2018年3月22日起执行。

中、西、沙及高新区实施限购

《通知》对实行住房限制性政策的区域及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及高新园区(以下简称中心城区)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及高新区(以下简称限制区域)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含公寓,下同)。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中心城区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制区域的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中心城区没有住房的,在限制区域可购买1套住房,购房时需提供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予认定。

因动迁安置、房改、房屋互换、继承或遗赠、离婚析产、司法判决或调解、配偶之间变更产权人、父母赠与未成年子女、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不属于限购范围,取得上述房屋产权后,购房人新购住房时视为该家庭已拥有住房。规划设计用途为公寓的,不属于限购范围。规划设计用途为非住宅的,不属于限购范围。商品住房限购认定时间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完税凭证出票时间为准。

购房前要申办《购房资格证明》

购买本市限购区域住房前,购房人应持家庭成员身份证、户籍证明的原件等有效证件(证明),到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窗口申办《购房资格证明》。(地址:五一广场黄河街88号,不动产登记中心政策咨询电话:83691066 ,83691099)

购房人与其未成年子女未登记在同一户口的,由公安部门查验核定亲属关系;购房人夫妻未登记在同一户口的,由民政部门查验核定夫妻关系;成年单身的、购房人离婚的、购房人丧偶的由民政部门查验核定婚姻状况;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本文件规定的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驻连部队现役军人还需提交军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驻地在大连的证明。

对符合条件的,不动产登记中心予以出具《购房资格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经纪机构依据《购房资格证明》签订购房合同。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在受理合同备案或办理产权登记时,对提交《购房资格证明》进行核验。通过核验的购房家庭,方可办理合同备案或产权登记。《购房资格证明》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

12

上篇:

下篇:

来源(中房网) 作者(中房网) 阅读()
标签
相关内容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ricn realestate

  • 微信
  • 新浪微博
  • 腾讯微博

地址:兰州市和政东街189号(仁恒国际A2三楼)

© 仁恒房地产 陇ICP备09002906号 设计制作 宏点网络

甘公网安备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06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