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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政务大厅推出七项便民措施

日期:2009年4月15日()| 来源: | 作者: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今后房屋继承公证手续在房管局政务大厅就可办理。这是4月14日记者从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获悉的。为让市民办事时少跑路,兰州市房管局、兰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在进行调研和征询办事群众、工作人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从即日起推出七项便民措施。其中,房管局政务大厅首次推出了领证短信告知业务,设立法判房屋登记专门窗口和公证服务窗口,并且推出了人性化的引导服务和咨询服务。

  七项便民措施

  1.进一步开展上门服务工作,由交易中心团委牵头,进一步为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需要上门服务的市民可拨打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政务大厅咨询电话(4607029)进行联系。

  2.在房管局政务大厅设立专门的政策咨询室,每日由交易中心登记部指派一名副部长,其它各业务部门轮流选派一名副部长协助,共同负责办事群众政策咨询、问题释疑和登记查询工作。

  3.安排专职引导员,引导办事人员有序抽号,排队办理登记。

  4.开展领证短信告知业务,利用网络或电信服务平台,对已办结的登记件以短信的方式告诉权利人,尽快到结算窗口领取权证。

  5.设立法判房屋登记专门窗口,由中心登记部负责,产权处配合,各抽调一人专门负责对法院查封、法判转移登记从受理到完成登记各环节的协调工作。

  6.引进公证服务窗口,在政务大厅设立专门的窗口,由兰州市公证处派专门工作人员,受理涉及房屋继承等方面的各类公证业务,以及省内外其它公证机构公证文书的查询工作。

  7.对政务大厅的所有中介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集中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整合摊位,规范经营,净化秩序。

      同时,据透露,兰州市城镇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市民党丽君等接受公示的2099人,将于本月20日起领取《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地点:兰州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窗口(南关十字世纪广场八楼),具体时间:2009年4月20日至2009年4月30日(双休日除外),电话:4818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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