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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产权房需办土地证 133元补全产权双保险

日期:2009年3月26日()| 来源: | 作者: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兰州开办城镇房屋土地使用证,各区县国土资源部门进入部分小区展开登记工作。

      市民在购买房屋时,最为关心的就是房屋的产权证,以为只要拥有了房屋产权证,就万事大吉了,其实不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作为一个真正的房屋主人,必须拥有房屋的“双保险”,即房屋产权证和房屋用地的土地使用证。3月25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了维护房屋产权者的合法权益,兰州市出台了《兰州市城镇房屋用地分割登记发证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依据《暂行办法》,兰州市开始对房屋用地进行分割登记,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让房屋产权人真正拥有房屋“双保险”,目前,各区县国土资源部门正在辖区部分小区内逐步展开登记工作。

   权利人分摊土地面积计算方法

     《暂行办法》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面积根据房屋建筑面积,以及房屋所在建筑的建筑面积的大小分摊。具体计算公式为:权利人分摊土地面积=该权利人房屋建筑面积÷房屋所在楼总建筑面积×房屋所在楼建筑占地面积。而各权利人分摊的土地面积总和就是整栋楼建筑的占地面积。

   办理土地使用证需133元

      3月25日,记者从城关区国土资源局了解到,办理土地使用证共计缴纳133元,其中100元的测绘费,33元的登记、工本费。而且办理手续也比较简单,市民在办理土地使用证时需要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户主印章,如果为他人办理,必须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目前,各区县国土资源局正在辖区内部分小区逐步展开登记工作,住户近期可留心小区内的通知公告,届时登记办理土地使用证。

   没有土地证房屋拆迁难维权

      房屋土地使用证作为房屋的双保险之一,究竟能起到什么样的保险。城关区国土资源局的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房产证只能够证明你对房屋具有所有权,但由于没有土地使用证,无法证明你对土地具有使用权,如果你的房屋没有你自己具有使用权的土地支撑,就成了真正意义上的空中楼阁。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许多市民就无法区分自己房屋所占有的土地是什么样性质的土地,土地使用年限等无法确定,将来一旦涉及到拆迁就很难维护自己的利益。而且随着土地使用证的发放,今后,房屋交易将必须具有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否则不能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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